11月
记者:与20年前乃至10年前相比,物业管理环境的变化是惊人的,停车服务作为物业管理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外部环境的变化同样被广泛关注,请您简单谈谈这种变化。 答:近年来,停车服务环境变化很大,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其一,停车设施的多样化和停车空间的立体化,以及与其相适应的停车管理的科技化和专业化;其二,停车设施产权多元化和停车服务价格市场化,停车服务的费用构成更加清晰透明;其三,保险制度日益完善,公共责任险逐步引入停车管理,相关保险费用成为物业服务支出的必要构成;其四,执法司法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,对停车服务中管理责任的认识日趋客观理性;最后,也是最主要的,是停车服务立法环境的重大改善,主要是《物业管理条例》和《物权法》的相继出台,为停车位的归属及停车收益的分配奠定了法律基础。 记者:小区停车位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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俗话说“安居才能乐业”,随着社会的发展,人们对“安居”的要求也不断提高,正因如此,人们在选择住房时,不仅考虑房屋的结构、采光等因素,而且还考虑住房周围的环境及相关的配套设施。今天bob综合最新版体育要关注的案件发生在郑州市一小区内,小区业主因为对小区相关设施的改变而与开发商发生冲突,并因此走上了法庭。 案件回放 绿地之争 2000年位于郑州市东风路的同乐花园小区初具规模,小区引来了很多购房者的关注。王美凤就是其中的一员,王美凤说,当时买房的时候就是看中了小区内有大片的绿地和气派的北大门,经过再三的选择,还是对同乐花园小区内的环境和相关配套设施比较满意。所以她先后在同乐花园内购买了三套住房,一套供自己使用,其余两套用于开办自己的公司。一开始王美凤对于能购买到如意的住房感到非常高兴,地理位置优越,环境优美,不仅让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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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不断发展,各种因物业管理而引起的纠纷也随之出现。其中因车辆停放发生丢失而诉请赔偿案件也日益增多,很多物管企业陷入不公平的索赔纠纷中,严重影响物业管理的健康、和谐发展。 [案例]2004年10月11日下午,西安市某小区业主郭先生将一价值23.5万元新买的小轿车停放在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露天停车位上,并按物业公司的要求交了8元临时停车费,10月12日上午当郭先生欲开车出去办牌照,发现此车已不翼而飞,随即向物业公司及派出所报案。经公安干警多方追查,至今该车尚未找到。2005年9月郭先生以该车已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了临时停车费,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保管车辆,要求物业公司赔偿丢失损失共计183000元。西安市汉阳区法院一审判决,认定双方之间构成保管合同关系,物业管理公司应赔偿业主18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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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子没住,业主交不交管理费 问:本人购买了一套期房,在办理入住手续时,对房屋内部提出了不少细部质量问题,认为该房没有达到入住条件,但因要举家出国,就在入住交接单上提出了自己的意见,并收了房门钥匙。半年后,该女士回国发现,有关的细部质量问题仍未解决,而物业管理公司却发出了多份催交物业费的通知。觉得很冤,当初收房时就对房子不满意,这半年自己了也没住,怎么还要缴纳这么多物业管理费?请问认为房屋有问题,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,但又收取了房屋钥匙,该女士的这种做法是否意味着房屋已经交付使用了呢? 律师解答: 房屋买卖中的交付,从严格意义上讲,应当是以产权证的登记和取得作为最终的交付标准,因为根据有关规定,只有产权证才是产权人享有和行使有关财产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。但是在实际操作中,由于开发商销售的房屋绝大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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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从楼上开始装修后我家(我家是1楼)开始漏水,可2楼业主却总是见不着人,好几次明明看见他上楼了,而且听见他家有声音,去敲门他就是不开,要么就是赶bob综合最新版体育和物业的人走,不理bob综合最新版体育。最近刘女士遇上了这样的麻烦,那么她该怎么办?到底该找物业公司还是找楼上理论? 物业无直接责任 记者通过咨询法律界以及物业公司相关人士发现,依据相关法律,物业公司对业主室内装修的质量问题并不承担法律责任。因此,如果楼上漏水,您应该保留证据,尽快与楼上业主理论。不论漏水原因是装饰公司不慎引起还是建筑质量问题,都应由楼上业主找相关责任人。 很多人认为,楼上漏水与物业公司监管不善有关,所以引发损失就去告物业公司,但官司很少有胜诉的。因为在现实中,室内装修是业主自主进行的,作为物业公司,其义务就是告知业主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有改变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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